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

留學申請(4) - 時時刻刻要謹記在心的GPA


看完了一些策略後,我們來聊聊成績這件事。

關於GPA,最常聽到的問題,也可能是大家最想知道的問題,
是到底要幾分以上我才會綠取XXX阿?
要幾分以上我才能拿到fellowship?

會問這個問題,很大的原因是我們生長在台灣;
從小我們對於成績就特別敏感。
因為如果321是某大某科系的分發錄取成績,
你就算考320外加國際科展第一名全國英文演講冠軍,吉他調酒扯鈴樣樣行,
差了那一分,就是mission impossible。

然而申請國外學校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;
不同的大學,不同的地域時間背景,
每位學生得到的成績都不可能直接去做比較。
在美國,大學入學就全部採用申請,
除了交成績單考SAT之外,還要寫一堆文章(如SOP)跟幾封推薦函,
完全沒有你SAT考多高就保證某某學校這件事。

的確,成績越高越好,考試越多滿分越好,這連小學生都知道;
可是到底要多高才夠,卻是個很難很難的大哉問。
如果有人能明確告訴你GPA多少多少就會錄取,那他肯定在騙人;
因為,錄不錄取是所有複雜的個人條件以及外在因素,
在長時間累積加成起來得出的結果。
而成績,只佔了許多重要因素的其中一個。
因此,問說自己成績多少多少,到底可以錄取到多top的學校,
是沒有太絕對的意義的。

但如果想要看出一些端倪,
仔細研究case by case是一件很好的做法;
studyabroad板有許多優秀的學長姐們分享的錄取文,
與其去相信說GPA 3.8可以上哪裡哪裡,3.5就很危險blablabla,
不如試著去找一些真實的例子來看看。
仔細揣摩怎麼樣的GPA,搭配上其他的條件,
大抵上可以有什麼樣的結果。
畢竟不同的領域,不同的學位,很難說怎麼樣的條件一定會上或不上,
但根據以往的經驗,歸納出一些大略的結論卻是可能的。

你說,只看總GPA不是很不公平嗎?
雖然成績以及排名乍看之下很具客觀性,
但如果有人盡修一些涼又甜的通識,
使得成績比起那些努力去修研究所扎實課程的同學來的高,
這樣怎麼能直接作比較?

是的,研究所的教授也不是傻瓜。
他們一定也了解不同學科的難度不同,
修課教授的給分標準也會有很大的差別;
因此,GPA的分法,一般會有三種採信方式 (但不見得所有的學校三種都採計):

第一種是overall GPA,
意思是不管你東南西北修過些什麼課,
全部都算在一起。
第二種是major GPA,
也就是只算專業科目的GPA。
有些學校會特別規定哪些才算(ex. Stanford),
但其他學校就會以你自己主觀採計的為準,
基本上就是自己系上的必選修課。
最後一種是last 2 year GPA, 或last 60,
前者是指截止申情時為止最後兩年的總GPA,
而後者是指最後60學分所涵蓋到的學期總平均,
少部分人相當於倒數一年,大多數人是倒數一年半或兩年左右。

就EE而言,有一些學校特別犀利 (又是stanford..),
他會要求你輸入每個學年各別的overall跟major GPA;
到底是越來越進步還是越退步就很明顯了。 Orz

再來,我們來研究GPA的算法這件事,
美國大學的GPA之所以用4分制,
是因為每堂課只會給如A+, A, A-, B+..., F等的成績,
然後再將字母成績換算成滿分4分 (如A+ = A = 4, A- = 3.7等),
並沒有百分成績這件事。
就算有,教授也會在送出成績前換算成字母成績,
GPA即是字母成績換算後的平均。

而台灣的學生呢?
為了要配合美國的4分制,
各個學校訂出了百分轉4分的轉換方式,
以台大清大為例,80up = 4, 70-80 = 3, 60-70 = 2,
然後每科以學分數加權算出平均。

然而此時,問題就產生了,
由於是區間條件轉換的關係,
有可能會發生百分平均較高,4分制平均卻較低的情況;
例如A生在四個科目中得到了 79, 99, 99, 99
B生得到了 80, 80, 80, 80
若以上述的方式轉換,則A生有百分平均94,4分平均3.75
B生則是百分平均80,4分平均4.0
如果單採計4分平均來做比較,很明顯對A生非常不利。

為了避免這樣的困擾,
在申請時,許多學校會要求直接填寫原學校所採計的評分方式,
滿分100就用百分制的成績,同時強調無論如何不要自行轉換為4分制;
這樣的話,相較起來就更具有準確性。

前些日子,我跟一位在美國UNC念過大學部的朋友Hank聊了聊,
他將他曾經修過一個科目,教授所採用的百分轉字母成績方式傳了給我參考,
他說不同的課雖然會有出入,但大體上差不多是這樣:
A = 94-100% = 4.0
A- =90-93% = 3.67
B+ = 87-89% = 3.33
B = 84-86% = 3.0
B- = 80-83% = 2.67
C+ = 77-79% = 2.33
C = 74-76% = 2.0
C- = 73-73% = 1.67
D+ = 67-69% = 1.33
D = 60-66% = 1.0
F = 0-60% = 0.0

也許你跟我當時看完後的反應一樣,當場傻眼,
因為這跟我們的換算方式,差別實在太大了。
美國大學的教授,給分普遍都比較嚴格,
在台灣的制度能把80分轉換成A的同時,
在美國,你只有B-的底端。

我們再來看一份資訊,出自UC Berkeley EECS的Policy網頁:
(Source: Grading Guidelines for Undergraduate Courses, http://www.eecs.berkeley.edu/Policies/ugrad.grading.shtml)
"A typical GPA for courses in the lower division is 2.7. This GPA would result, for example, from 17% A's, 50% B's, 20% C's, 10% D's, and 3% F's. A class whose GPA falls outside the range 2.5 - 2.9 should be considered atypical. (A Typical GPA for basic prerequisite lower division CS courses (CS 40, CS 41) is 2.5, with GPA's outside the range 2.3 - 2.7 considered atypical.)"

他們表示就一個lower division的課程而言,
班上的平均GPA應該要落在2.5~2.9之間;
此時如果你用我們的方式去換算的話(70 => 3, 60 => 2),
你可能會覺得一個班上的平均落在60~70分實在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,
但實實在在,人家的評分方式就是這麼嚴苛。

這也是為什麼,
可能常常有人會聽到一些美國人說GPA 3.7跟3.8不會有太大差別,
因為這樣的成績,都實在已經非常非常優秀了。

因此,別再因為看起來接近滿分的四分制GPA沾沾自喜了,
在不同標準的評比方式下,
我們可能只是被參考轉換方式寵壞的那一群;
在台灣的大學制度下,
實實在在的百分制原始成績,也許會更具客觀性一些。

最後一點值得提醒大家的是,
GPA的高低雖然是眾多申請資料中,相當重要的一環,
但畢竟他是一個長期累積的結果;
過去的成績定了就是定了,
沒有誰可以回到過去逼自己認真一點把分數修高一點。
因此在準備申請資料時,
與其花時間惋惜自己的成績不如人時,
不如用心寫好SOP、準備好推薦函的資料,
等等可以改變的條件,全心全意將它做到最好。
在盡了自己全力的同時,就放心去期待吧!

下一篇,我們來看看要怎麼找推薦人,並讓他們寫下一封封漂亮的推薦信。